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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度下半年职称聘任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3-08-31 作者: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点击:


关于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度下半年职称聘任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临桂临床医学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下半年职称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一)新取得相关等级职称资格且没有经医院聘任的人员。

(二)已获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且医院尚未聘任的新入职人员。

二、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专业对口,岗职相符原则;

(四)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聘任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相应的初、中、高级职称证书

(二)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不做要求)。

(三)完成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

(四)申请聘任主治医师职称的人员需按我院要求完成院内轮转、急诊轮转、晋升前下乡考核等相关规定。

四、不予聘任的条件

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予以聘任:

(一)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医疗质量质控分累计扣12分,当年不予聘任;个人累计扣满12分≥3次的,取消当事医师两年内职称聘用资格。

(二)凡在终末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丙级病历,以及连续3次以上被评为乙级病历的主管医师/当事责任医师,当年(或次年)不予聘任。

(三)经认定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或次年)不予职称聘任,已经聘任的,予以降一级处理。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教学、医疗卫生工作相关指令性任务≥2次/年度,近3年不予聘任,已经聘任的,予以降一级处理。

(五)凡有关部门登记的医疗投诉、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经调查证实存在过失的,情节严重者,当年不聘任。

(六)对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经核实,视情节严重予以缓聘或不聘任。

(七)一个自然年内发生过教学差错3次及以上,或B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或A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当年(或次年)不予聘任。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聘任申请表》,所在科室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填写聘任意见。轮转护士按定科科室申报,科室评语及聘任意见由定科科室和所在科室共同确认。

(二)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收集材料(详见材料清单),相关纸质材料202397日(星期)下午17点30分前交至8号楼507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电子版材料(详见材料清单)科室统一打包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公共邮箱:gyefyrskgg@163.com相关材料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

六、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注:2023年经我院报名并通过卫生系列初、中级考试的人员无需提交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

(一)电子版材料

1. 科室聘任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1

2. 需聘任的职称证书电子扫描件1

3. 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另提供获得职称的批文电子版1份。

(二)纸质版材料

1.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聘任申请表》纸质版1份。

2. 需聘任的职称证书纸质复印件1份

3. 2023年公需科目合格证书打印1份。

4. 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另提供获得职称的批文复印件1份。                               

5. 外单位调入人员另提供202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人力资源部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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