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为落实资产管理责任,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加强资产交接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送修部门进行电话报修,待维修设备移交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科、信息科、后勤管理部)时,送修部门送修人需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上进行资产信息登记,维修完成后领取人需签名后方可领取;若无法维修,则由归口管理部门通知送修部门进行资产减少申请流程。
送修部门掌上办公系统进行报修,维修完成后送修部门需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签名登记后方可领取。
若送修部门未完成送修移交手续,设备遗失由送修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若设备维修完成后领取人未签名,由维修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各科室将已完成资产减少流程的待处置设备移交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科、信息科、后勤管理部)时,双方需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交接表》填写经办人、接收人、设备暂存位置等相关信息。若移交部门未做移交手续的,设备遗失由移交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反之由接收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各科室主任、资产管理员进行岗位变动时,需进行资产移交,填写资产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并报资产管理科备案。如相关人员岗位变动后未做移交手续,则相关责任由接任人承担。
资产管理科
202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