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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面向全球诚邀高端紧缺人才

来源: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3-07-20 作者: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点击: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面向全球诚邀高端紧缺人才

 

为推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高端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序号

科室

招录岗位

1

康复医学科

科室主任(副主任)

2

血液内科

科室副主任

3

肿瘤内科

科室副主任

4

肿瘤放射治疗科

科室副主任

5

风湿免疫科

科室副主任

6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科室副主任

7

内分泌科

科室副主任

8

全科医疗科

科室副主任

9

神经内科

科室副主任

10

肾内科

科室副主任

11

消化内科

科室副主任

12

心血管内科一病区

科室副主任

13

心血管内科二病区

科室副主任

14

脑血管病科(脑卒中科)

科室副主任

15

乳腺、甲状腺外科

科室副主任

16

胸外、心血管外科

科室副主任

17

妇科

科室副主任

18

产科一病区(综合)

科室副主任

19

新生儿科

科室副主任

20

口腔科

科室副主任

21

耳鼻咽喉科

科室副主任

22

眼科

科室副主任

23

感染性疾病科

科室副主任

24

重症医学科

科室副主任

25

急诊医学科

科室副主任

26

皮肤性病科

科室副主任

27

疼痛科

科室副主任

28

病理科

科室副主任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团结互助,与同事和谐相处。 

(二)岗位条件

1. 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岗位:

省级三甲综合医院工作经历3年,现任科室主任职务;或副主任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较强的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2. 临床、医技科室副主任岗位:

省级三甲综合医院工作经历,现任科室副主任职务;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人才福利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

1. 第一层次人才

作为学科建设的领军人物,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卫生、教师、研究系列),临床专业技能分值在95分及以上,理论课堂授课评价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以“科研与临床并重型”专家人才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和资源配置:

(1) 5年获得国家级或等同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称号;

(2) 5年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等奖(排名前3);

(3) 5年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相当层次项目1项及以上;

(4) 5年以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收录,杂志属于本领域顶尖期刊且单篇当年影响因子25分以上一篇或单篇影响因子15分以上且属于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两篇。

2. 第二层次人才

作为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在省部级有一定学术地位和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卫生、教师、研究系列),且临床专业技能分值在90分及以上,理论课堂授课评价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以“科研与临床并重型”专家人才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和资源配置:

(1) 5年获得省部级或等同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称号;

(2) 5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2项及以上;

(3) 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 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20分以上且属于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一篇,或单篇影响因子15分以上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一篇及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两篇。

3. 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且临床专业技能分值在90分及以上,理论课堂授课评价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以“科研与临床并重型”专家人才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和资源配置:

(1) 5年获得省部级或等同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称号;

(2) 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

(3) 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 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5分以上且属于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一篇,或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一篇及单篇影响因子8分以上两篇。

4. 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且临床专业技能分值在90分及以上,理论课堂授课评价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两项,以“科研与临床并重型”专家人才聘用,并享受相关待遇和资源配置:

(1) 5年获得市厅级或等同于该层次及以上的人才称号;

(2) 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项目2项,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项目1项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

(3) 5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或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 5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收录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且属于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一篇,或单篇影响因子8分以上中科院1区(小类学科分区)一篇及单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中科院1区两篇。

5.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二)紧缺型人才

1.“临床型”专家人才

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专业技能分值在90分以上,在临床学科中业务能力较强,有突出性技术,能填补医院现有技术空白的人才;

2.“管理型”专家人才

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的经历或有相关岗位不少于半年的进修经历。在医院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经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为医院发展所需,能填补医院管理技术空白的人才;

3.“技术人才”

属于本期列入重点建设学科的高级技术人才。

(三)柔性引进人才

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资源理念,对不能以全职方式引进的特殊人才,可采取智力引进,以项目或兼职的方式来院服务。年龄不限,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专业水平的人才。

五、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可按对应层次参与购买学校新校区职工建房一套(具体面积面谈),提供激励奖励如人才引进经费、年薪制薪酬待遇、科研启动经费及实验室平台、科研助手等,具体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人才层次

人才引进费

年薪

科研

启动金

实验室平台及科研助手

服务期

第一

层次

150-200

60-100万

100万

配置实验室平台及助手3

10年

第二

层次

100万

40-60万

50万

配置实验室平台及助手1

10年

第三

层次

70万

-

20万

-

8年

第四

层次

60万

-

10万

-

8年

第五

层次

30-50万

-

10万

-

8年

 

(二)紧缺型专业人才

1.“临床”人才提供20万元的基础激励奖励,具有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科室主任在基础激励奖励基础上增加10万元,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科室副主任增加5万元,正高级(卫生、教师、研究系列)职称增加5万元。约定5年服务期;

2.“管理型”人才提供10万元激励奖励,约定5年服务期;

3.“技术人才”的激励奖励按技术需求一事一议。

(三)柔性引进人才

柔性引进人才每年不定期来院开设门诊、临床、教学等业务工作,指导科室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按项目周期具体约定或按年薪制发放激励奖励共计约10-60万元,如有需求可提供租房补贴、报销往返路费等,也可根据岗位设定激励奖励方式。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

七、应聘流程及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开选拔、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进行。

即日起受理简历投递。报名者通过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等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发到人力资源部邮箱:efyrsk5207@163.com ,邮件名请标注“姓名+应聘科室”。

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报名者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质筛选后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及学历、职称相关资质证书。再由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和科研成果等情况。

考核结果经医院会议讨论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按相关规定办理体检、聘用手续。医院与新进人才签订服务期,服务期未满与医院解除聘用关系或未履行岗位职责者,应按照所签订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73-5585207、0773-5220694

  办公室邮箱:efyrsk5207@163.com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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