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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来源:物价办 发布时间:2023-01-11 作者:物价办 点击:

根据桂医保发〔2022〕45号《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为进一步适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其他省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情况,现就调整我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 14 元/人次 (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3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调整为 5 元/人次。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并在提供检测服务时主动告知,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三、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最高不超过3 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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