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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学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0-08-05 作者:教学管理部 点击: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 [2020] 12号),现组织开展我院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新申报项目时间: 7月31日-8月25日

(二)备案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7月31日-2020年12月25日

(三)申报人认真阅读附件《申报指南》,登陆 “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national_project/login.jsp,我院用户名:002047,密码:Jxglb5598599。

二、申报数量

(一)申报数量:全院可申报5项。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作为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数量的参考依据, 2021年国家级继续学教育备案项目数量由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决定。

(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办公室的要求,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率不影响次年度项目申报及备案。因受疫情影响下未能举办的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根据需要作为2021年备案项目。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二)学分计算方式

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安排。

(三)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各部门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主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机构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四)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五)请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进行网上申报(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打印),申报材料打印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栏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授课教师在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提交到教学管理部。

详细通知已上传OA办公系统-文档管理-教学管理部栏目,请自行下载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管理部。新申报项目务必于2020825日完成网上填报,以便系统汇总审核。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管理部,蒙建英,电话:5598599,13597332020。


附件:

1.全继委办发桂卫继字〔2020〕12号 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教学管理部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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