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室导航 >> 职能科室 >> 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组织人事科 点击:

各科室、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2〕3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做好项目宣传、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国家留学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91)和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二、留学身份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博士后,留学期限12—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

三、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5月1日—12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

材料报送时间:5月9日前,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到组织人事科审核,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yefyrskg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要求准备材料,所有纸质材料一式2份(国外正式邀请信须附上中文翻译件),每份材料均需要贴免冠照片,无须装订,按顺序用回形针别好。

2.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交组织人事科填写意见

注意事项

近五年来已受国家、自治区及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5585207。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2〕3号)

 

                组织人事科

                2022年56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干部考察预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