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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5-10 作者:组织人事科 点击:

 

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及时完成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应当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并在评审中对申报人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进行充分考量。

三、事业单位要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专业技术人员要如实登记学时,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登记的真实性、规范性把关,及时进行学时审验。

五、各科室应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能及时按规定做好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办法》(桂人社规〔2021〕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本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除专业技术人员以外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须完成15学时公需科目的培训考试,请各科室严格抓好落实。

还未注册账号的新职工可进入网站首页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账号,相关学习、考试、登记操作步骤流程可详细查阅附件1、附件2。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5585207。

                                                                                                       组织人事科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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