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完善专家遴选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根据《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科规〔2022〕4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将建立桂林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征集范围
桂林市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等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人员。
二、专家库使用
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评审(含论证,泛指广义评审),以及科技创新相关重大咨询论证活动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具体包括项目立项评估评审、项目变更、现场查定、绩效考评、结题验收、终止结题等科技项目管理活动;科技发展规划(方案)、科技专项政策、申报指南等专题论证;推荐科技创新平台、高端人才称号和项目建议等评审咨询活动。
三、入库专家类型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三类:
(一)技术专家主要是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或者在国内外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
(二)管理专家主要是在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从事科研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务专家主要是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的财务、审计专家。
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同时申报技术和管理两个类型的专家。
四、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8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财务专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工作。国家级专家、部分稀缺专业人才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征集工作要求
(一)申请入库专家请于2月16日17:30前将《桂林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1)及《桂林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科邮箱efyky@glmc.edu.cn,纸质版《桂林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一式一份)交至科研科(原一小2栋402室)。
(二)此次集中征集后需进行一段时间的整理,今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市科技局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集中对专家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附件:1.桂林市科技专家入库登记表
2.桂林市科技专家库推荐专家综合信息汇总表
3.《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科规〔2022〕4号)
科研科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