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查询。
(二)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本次申报沿用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如有需要新开账号的老师,请下载附件中添加人员模板(见附件2)填好相应信息,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至科研科邮箱:efyky@glmc.edu.cn,开通的账号会通过邮件发给本人,请注意查收邮件。
(二)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科研科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三)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
(四)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需于2023年3月1日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材料(附件4、5)至科研科,涉及动物的研究需提交材料至学校动物实验中心(附件6、7,网址:https://mgmt.glmc.edu.cn/kxsyzx/info/1079/1196.htm)
(五)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人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22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2. 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 1 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六)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鉴于所有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且临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系统运行会非常缓慢,请各位申请人于2023年3月18日下午16:00前在系统内提交申请书。
相关申报材料已上传至教学科研QQ群、科研科网页和OA,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位同事积极申报,注意时间节点,精心打磨标书,科研科会组织专家对标书进行指导修改。
附件:
1. 2023 年度国自然申请规定
2. 添加人员 Excel 模板 2023-01-12
3. 申请人和参与人添加流程图解
4. 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
5. 患者参与临床科研知情同意书
6. 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审查申请表 - B类 项目申报用
7. 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项目申报版
科研科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