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室导航 >> 职能科室 >> 科研科 >> 科室发布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卫生健康领域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科 发布时间:2026-02-26 作者:科研科 点击:

各科室、各位老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广西卫生健康领域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科学技术、医药卫生科技研究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

(二)申报课题应具备开展研究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力量,以及经济保障。

(三)申报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研究思路清晰、内容目标明确、设计严谨合理、方法科学可行,并提交2025年10月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建议由区内具备医学查新资质的科技成果检索机构出具。在区外机构查新的,提供情况说明及所用机构科技查新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五)课题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为广西医疗卫生系统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2.申报人在相关领域应具备相应研究基础,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并列)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3.申报人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过主要责任医疗事故。

4.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自筹经费课题。已承担委、局各类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以及其他曾不履行课题合同协议行为的课题负责人,所申请的课题不予受理。

(六)课题申报适当向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或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医学人才培养与教育体系研究、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地区典型疾病及重大传染病临床诊疗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立项。

(七)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统一自2026年7月起至2029年6月止。

(八)联合申报课题应提供联合申报协议或合同原件(所有参与单位须签章),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

(九)凡申报开展干细胞、体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须按《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体细胞临床研究工作指引(试行)》《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要求,获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备案后方可开展。

(十)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经伦理委员会批准且获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在实施前将项目主要内容、伦理审查决定等信息,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系统完成登记备案(网址:https://www.medicalresearch.org.cn)。

二、课题申报范围

(一)西医类

1.针对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

2.加强地中海贫血、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妇儿疾病及老年性疾病等方面疾病临床规范化综合诊治技术应用的研究。针对广西及东盟国家区域性典型疾病及重大传染病临床治疗方面的研究。

3.着力促进临床诊治、康复、职业病防治、卫生服务技术质量改善,以及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提高,针对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4.健全卫生管理及经济政策方面的研究。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以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开展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培训效果、学员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加强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衔接,以及毕业后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5.实施加强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方面的著作、技术产权保护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二)中医药类

1.针对开发推广应用中医药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聚焦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研究。

2.开展中医药基本理论科学内涵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研究、民间秘方验方研究、古籍文献整理挖掘研究。

3.促进中药资源保护与价值提升、中药技术标准规范研究,提升中药良种繁育、道地药材生态种植、中药饮片质量及疗效等技术研究。

4.开展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开发、质量提升、工艺提升与疗效评价等研究。

5.促进中医药管理水平提高,开展中医药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创新研究,开展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师承教育等管理研究。

(三)公共卫生类

1.新发不明原因的重大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鉴定与诊断、监测预警和疾病流行途径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边境地区跨境传染病的溯源及传播机制、预警预测研究。

2.疾病早期发现、新型检验检测、新型疫苗研制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与应用;疫苗免疫机制及其应用研究;疫苗干预效果评价、免疫规划策略及卫生经济学效果研究。

3.围绕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患者管理模式、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

4.环境污染、气候变化与健康效应评估以及预防、干预技术研究;地方病、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防治策略与干预技术研究;

5.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染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全链条防控体系,以及医防协同、社会共治、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治理环节的应用。

6.公共卫生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投入机制与卫生经济学评价研究;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培训模式研究;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实施路径研究;疾控机构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疾控联合体建设路径研究;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发展路径、监管模式、能力评估、执法效果评价研究。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报

西医、中医药及公共卫生类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均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1、2-1、3-1。

(二)审核推荐

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对应网上填报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推荐至下一环节。

(三)形式审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独立开展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课题退回申报人限期修改(限1次),修改后按程序重新提交。

四、时间安排

(一)伦理审查材料提交: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请于3月15日前按照附件5中《医学伦理初审表填写须知》的要求,将伦理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efyky@glmu.edu.cn,纸质材料交至科研科。

涉及动物的研究,需将伦理申请材料(附件5-1)电子版发至邮箱:sydwzx@glmu.edu.cn,收到反馈意见后,携带完整材料纸质版前往临桂校区实验动物中心办理盖章事宜。

(二)网上填报及审核推荐:申报材料提交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日12:00,单位审核推荐至上级管理部门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8:00单位审核期间,形式审查不合格,将退回给申报人,请注意查看系统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

(三)上级管理部门形式审查:单位推荐后上级管理部门开展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再次提交单位截止时间为4月28日12:00,单位提交至上级管理部门截止时间为5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中医药类自筹课题试行限额申报,优先支持在中医药专业技术岗位、中医药专业技术的申报人立项。

(二)系统填报、材料提交等实行严格的时限关停制度,申报个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均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三)申报材料须严谨规范,统一使用附件申报书(附件1、2、3)模板填写。申报系统首页的课题名称、经费额度、人员数量及排序,须与申报书、课题人员分工表完全一致。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课题组成员分工表及承诺书须扫描为PDF格式上传,其他格式不予接收。

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已上传至教学科研QQ群、人事工作QQ群、OA科教文件夹及科研科网页,供下载查阅。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书(合同书)

1-1.2026年西医类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材料填报指引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书(合同书)

2-1.2026年中医类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材料填报指引

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书(合同书)

3-1.2026年公共卫生类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材料填报指引

4.课题组成员分工表及科研诚信承诺书

5.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初审递交材料表单

5-1.桂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项目申报版)

5-2.桂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使用审查申请表(项目申报版)

6.西医、公共卫生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学科(专业)设置

7.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学科(专业)设置

    科研科

2026年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我院召开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启动会暨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