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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科 发布时间:2024-10-09 作者:科研科 点击:

各科室、各位老师:

现桂林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备案)工作(通知网址:https://kjj.guilin.gov.cn/zwgk/tztg/202409/t20240930_2752597.htm),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根据《桂林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申报人提出项目申请,经市科技局组织评审等程序后批准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立项实施。

(二)项目备案。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规〔2024〕6号)第(七)条规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合作,到位经费3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报市科技局备案,以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下达。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含联合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50%以上。

4.项目负责人同一时间承担的项目数一般不能超过两项(含自筹及非自筹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自筹项目申报为纸质件受理。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附件1、2),并根据实际申报项目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含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查新报告),详见附件3。

2.若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请于10月22日前提交《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书》(附件4)、《知情同意书》(附件5)、课题组人员及分工表;若研究涉及医疗技术,将上述材料及《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技术审核表》(附件6)先交至医务部审核,通过后再交至科研科。

3.若涉及动物的研究需提交材料至学校动物实验中心(附件7、8,网址:https://mgmt.glmc.edu.cn/kxsyzx/info/1079/1196.htm

(三)其它要求

1.项目计划类别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项目。

2.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有特殊情况,请申报人在项目申报材料中说明。

3.限项申报,本单位牵头申报不超过5项。

三、备案条件及要求

1.提交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备案表(附件9)以及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和资金转账/到账凭证(复印件)。

2.备案项目无数量限制。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申报人于10月28日10:00前,将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连同申报附件(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备案项目将备案表连同备案附件(一式1份)纸质版交至科研科(原一小2栋301室),电子版(均需原件扫描)发至科研科邮箱:efyky@glmc.edu.cn。

相关申报材料已上传至教学科研QQ群、人事工作QQ群、科研科网页和OA,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2.可行性报告提纲

3.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列表

4.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书

5.知情同意书 模板

6.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技术审核表

7.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审查申请表+-+B类+项目申报用

8.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项目申报版

9.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备案表格式

10.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研科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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