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到医院看病时,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在门诊只有看特殊慢性病才可以获得医保报销,普通门诊的费用并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出台后,普通门诊费用也被纳入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也就是说,今后在门诊看感冒、发烧等常见病时也能获得医保报销了。那么,《通知》又有哪些新变化,具体的使用中有哪些限制呢?接下来,小编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报销的起付标准和限额是多少?
报销的起付标准为,一个参保年度内,在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800元。若是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超过了这一限额,超出的医疗费用将由个人支付。
支付比例是多少?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参保人在职和退休的区别,医保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举例:假如一名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在2022年在三级医院发生了多次门诊就诊行为。
1.第一次门诊花费1500元,收费项目均为医保范围项目。起付线:600元。该患者的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为(1500-600)×50%=450元,个人支付1050元,个人支付部分可以继续使用个人账户(刷医保卡)进行支付。该患者门诊共济保障基金金额结余1200-450=750元。
2. 第二次到医院门诊花费1000元。本次就诊无需再支付起付线,医保报销费用:1000×50%=500元,个人支付500元,个人支付部分也可以刷医保卡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3. 第三次,第四次就诊,都按50%报销,直至达到1200元上限。
支付范围有哪些?
普通门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如医保目录内的检查、化验、药品、治疗等。而配眼镜、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生育、美容、义齿、自费项目等医保不予报销的疾病或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今年用不完的费用额度能否结转到明年?
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年度限额不予结转。
如何报销?
正常就诊,结账时出示职工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
(备注: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期间,不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及普通门诊统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