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院内信息发布管理,确保LED屏、滚动屏及立式机发布内容合法合规、简洁高效,现就信息发布审批流程通知如下:
申请部门需填写《桂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LED屏、滚动屏、立式机信息发布审批表》(详见附件),明确显示形式、显示内容及起止时间。滚动屏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申请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以便审批及排期。审批流程: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申请部门分管院领导审批签字——宣传科初审——分管宣传院领导终审。凡未经审批的内容一律不得发布。请各科室严格遵守上述流程,共同维护医院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肃性。如有疑问,请咨询宣传科,电话:5582269。
宣传科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