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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科 发布时间:2021-08-26 作者:科研科 点击:

各科室、各位老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围绕解决群众常见病和多发病、疑难杂症,以促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为核心,体现国家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促进医防协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实施全生命周期和一老一小医疗卫生服务等政策。研究产出的成果有利于促进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补短板、强弱项”,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项目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项目研究路线合理、研究方法科学、研究目标明确,有科学、详细、可行的推广培训计划,通过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该领域具备相应工作基础,有丰富的创新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经验,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医疗责任事故。

(四)鼓励联合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一起开展项目申报、实施,以及成果推广。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常见病和多发病、疑难杂症的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诊治实践相关内容、促进全科医学发展和毕业后医学教育教学模式提升,以及医联体协同较好、辐射能力较强,康复和医养结合相关方面内容的立项研究。

(五)申报范围不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类项目。

(六)项目开发周期原则为3年,从2022年1月起。

二、限项申报

(一)对个人限项。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暂不受理已承担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二)对单位限项。根据通知中对单位限项要求,我院本次可申报项目数为11项。

三、项目申报须提交的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项目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

2.《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3.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须提供由卫生健康委认可的检索查新机构于2020年11月以后出具的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须提供有效的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项目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经费安排情况及配套资金投入比例等。

(3)单位配套资金的承诺书(见附件3)。

(4)以重点(培育)学科名义申报的项目,须提供单位证明(见附件4)。

(5)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提交伦理审查申请书及知情同意书(附件5-6)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项目材料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两种形式。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申请书》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3份)。装订顺序为《申请书》→ 项目匹配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项目合作协议书(原件)→ 重点(培育)学科证明→ 立项查新报告或专利检索报告→ 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汇总表》(电子版)。

请于9月13日12: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邮箱efyky@glm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科研科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报送至卫健委。

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OA、科研科网页、二附院教学科研QQ群及人事工作QQ群,请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自行下载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不详之处,请联系科研科:0773-3662619。

附件:

1. 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申请书

2. 2021年广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汇总表

3. 项目匹配资金承诺书

4. 重点(培育)学科人员证明模板

5. 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

6. 患者参与临床科研知情同意书

     科研科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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