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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作者:医保管理科 点击: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规定,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请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尽快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6月30日前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280元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参保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部分和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合计费用,预计860元

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微信12366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各银行网点、税务大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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