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住院预交金管理,切实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透明度,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等5部门《规范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桂卫财审发[2025]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按照住院病种目录和住院患者参保类型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说明:
1、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暂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
2、对于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可参照相似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或按诊疗过程分阶段、梯次多次收取至住院预交金额度。
3、对于住院期间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变化且住院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4、本公示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后续我院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
桂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