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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1-04 作者:组织人事科 点击: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桂组通字〔2020〕90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我院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组织生活会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

    三、参加人员范围

    我院全体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开展步骤及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对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学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新方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四个伟大”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意图,强化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想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学习资料。

(二)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采取多种方式,普遍进行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坦诚交流,沟通思想,相互提醒,交流提高。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的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年老体弱的党员,以及受到处分处置或有不良反映的党员等,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紧扣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组织党员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查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哪些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四)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查摆党支部委员会的问题,党支部委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

2.召开党员大会。

(1)党支部委员会述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

(2)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

(3)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等形式,扎起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4)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批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其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环节与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进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在党员大会上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测评。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控制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反馈给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基层党组织可以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六)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把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医院党委和党务部门要派人列席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点评。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各党支部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地点,于1月5日(明天)前报组织科。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临床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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