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院各级质量管理部门统筹运作和协调联动,妥善理顺关系,促进医院正常运转,提高质量管理效益,保障医院质量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医院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一、全院各部门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各尽其责,在日常工作中相互协助,密切配合,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内或与其他部门/科室间质量问题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领域内质量的协调管理工作,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分别负责临床、医技科室间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管理;设备科药学部负责设备、药品的调配、协调、保障工作;后勤、信息部门负责医院所有科室后勤、信息等保障服务工作的协调;医保科、财务科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医院质量管理部为职能部门质量管理协调负责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需要协调解决的质量问题,可向医院质量管理部汇报,由医院质量管理部安排落实。

五、经医院质量管理部组织协调后,问题仍然不能解决的,须及时汇报院领导,由院领导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

六、对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策,必要时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

   七、对各部门间因推诿影响工作进展或目标完成的,依据影响工作的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