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桂林医学院教书育人奖励办法》(桂医教〔2020〕34号)和《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办法》(桂医办2020〔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或教辅等工作一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励名额

学校每年评选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

三、评选程序

(一)部门初评(5月17日-5月20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自愿填写《桂林医学院“优秀管理育人奖”申报表》,递交本部门(单位)进行初评。个人主要事迹应突出本人在管理育人方面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和具体效果。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择优评选出1名推荐人选,并在部门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21日(星期五)之前将本部门“优秀管理育人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报送教学管理部(8号楼3楼),电子版发至邮箱154790446@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材料复核。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四)学校评审。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评价,确定“优秀管理育人奖”拟获奖人选。拟获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管理部,联系电话:5360309。


桂林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