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医师资质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2020.12修订第三版)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手术医师资质分级、准入、周期性医师手术能力评价与再授权机制,对医师手术资质与授权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与其资质能力相符,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架构
建立院科两级医疗技术资质及授权动态管理组织。院级为“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科级以科室为单位成立科室医疗技术资质审核小组(科主任为组长、组员原则上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至少2名),具体职责按照《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中要求执行。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或获得临床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或获得临床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获得临床博士学位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 ,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 ,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或有临床博士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者。或有临床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或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一级手术,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八)对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专项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四、资质准入及授权程序
(一)手术医师资质准入
1.执业注册地点为我院的医师。
2.各级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手术级别分类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相应手术资格准入:
(1)新入职无手术资质的医师申请手术资质的,需在本院作为一助完成该级手术例数>10例。
(2)因晋升职称或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在本院作为一助完成该级手术例数>10例(特殊手术>5例)。
(3)原本在外单位有手术资质的,需提交原单位手术资质证明。
(4)在有培训资质的单位经过相应手术资质培训考核并获得相应证明的。
3.申请手术资格准入的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该类手术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
(2)该类手术操作规范、器械及设备使用熟练。
(3)经科室评议通过者。
(二)授权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医师根据不同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的工作年限、实际工作能力,由医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术资格准入申请表》,并附申请相应级别的手术名称目录。
2.科室考核
现场操作考核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疗技术资质审核小组成员为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分,所有成员对申请人评分在8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标准见《手术医师能力考评表》。
3.医疗管理部门审批
医务部对科室/个人提交的手术资质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复核。一、二级手术由医务部审批,三级手术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四级手术提交“诊疗技术许可授权考评委员会”审批。一、二、三级手术定期审批,四级手术每半年至少审批一次。
4.权限公布
医务部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者所在科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并通过OA办公系统、手麻系统等形式向院内公开。
5.医务部备案。
五、监督管理
(一)医务部履行监督、管理、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以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三)手术医师资质实施动态管理,无特殊情况每三年复评一次,具体参照《手术、介入、内镜诊疗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执行,医师个人档案定期更新。
该文自下发之日起,既往《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0版本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