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附院人字〔2020〕8号 、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和规范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
一、申报对象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自治区编制)完成岗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并已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胜任本职工作,业务技术水平与职称相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
(二)三级岗位条件
类型 |
获得正高职称年限 |
临床、学术、教学、科研条件 |
Ⅰ |
聘任为四级岗≥3 年 (首次聘任≥5 年) |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及以下所有选项条件 |
Ⅱ |
在正高级岗位任职 10 年以上者,满足基本任职条件 |
序号 |
选项条件 |
1 |
近 5 年开展国内先进/区内领先的新技术新项目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限项目负责人) |
2 |
硕导或现任省级二级/三级专业学会常委以上(含常委)、不设常委的学会即以委员以上(含委员),或市级二级/三级专业学会副主委以上(含副主委) |
3 |
现任核心期刊编委或非核心期刊副主编以上(含副主编) |
4 |
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发表SCI 论著≥2篇或主持有纵向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2项 |
5 |
曾发表省级期刊以上论著合计≥8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或SCI论著≥4篇 |
6 |
近 5 年主持有纵向经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 项,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著合计≥2 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或SCI论著≥1 篇 |
7 |
近 5 年主编、副主编出版一般教材或参编国家卫生部、教育部规划出版的教材/规范化临床指南等书籍,或主编出版专业著作书籍 |
备注: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个人提出岗位申请、提交支撑材料。
3、组织人事科牵头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核。
4、根据空岗名额,排序竞岗。
5、医院会议讨论研究。
6、院内公示7个工作日。
7、公示无异议,上报人社厅。
四、申报要求
2021年9月24日提交申请并提供支撑材料,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人事科,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773-5585207。
附件: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组织人事科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