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组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规范评审工作,确保专家水平,完善职称评审全过程的信息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级及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评审专家入库人选条件的专家。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评审专家。
二、专家入库条件
第二层次评审专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能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取得卫生系列全区通用正高级职称满2年以上;
(四)原则上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10年;
(五)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参加。
(六)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七)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不再推荐。
第一层次评审专家条件:
在满足第二层次评审专家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
获得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推荐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入库专家填写《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人事科职改办邮箱gyefyrskgg@163.com。
(二)经单位审核推荐同意后,由人事科职改办负责通知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提交信息资料。
填报系统中的“学科门类”和“现从事专业”应与《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专业名录》(附件2)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一致。
四、报名时间
请各专家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人事科职改办邮箱gyefyrskgg@163.com,本次只接收电子版,无需纸质版。报名确定后由人事科通知到个人填写系统。
五、工作要求
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关系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请各有关专家务必高度重视,同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公布。
附件:1.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报名表
2.自治区高级职称专家库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卫生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