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是医院内设监察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在医院党政和纪委的领导下,依据有关法规制度,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和医院规章制度和决议决定的情况,并依法保护其行使职权。

  2. 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好检举人的合法权利。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并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3. 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

  4. 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做好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

  5. 协助医院对监察对象进行法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教育。

  6. 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7. 对医院的基建工程、装(维)修工程、药品、设备、医用耗材、后勤物资投标、招标、采购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等工作的进行监督,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8. 承办上级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