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内全面工作,依据医院对保卫工作的要求和上级公安、安全机关的工作部署,主持研究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履行保卫工作职责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决议、决定和上级公安、安全机关有关治安保卫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和规范、执行保卫工作制度。
3.按照上级组织和所在地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负责拟定全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工作,组织协调全院安全防范工作。
4.负责组织和监督部门内部各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定期检查和总结,组织对部门职工进行履职考核和提出聘用意见。
5.负责本部门职工的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组织实施,提高队伍整体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6.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依据保卫部门职责和职权范围组织调查处理医院内部发生的各类治安及违法违纪行为。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和患者中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 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