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科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负责各来访媒体的接待和协调工作,并逐级上报。夜间,新闻媒体的采访,由行政总值班负责接待并联系宣传科。

2.实行新闻采访预约制,新闻媒体来院采访需先与宣传科联系提出预约申请,宣传科对来访媒体进行身份核实后,根据采访内容和要求,安排相应人员接受采访。对于未经医院安排直接对科室或个人进行采访的,被采访者应拒绝采访并告知媒体先与宣传科联系,同时及时报告宣传科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不接受电话采访。

3.被采访人要坚持正面引导,按照宣传科同意的采访提纲,及时、认真准备所需资料,准确、客观介绍具体情况,不发表与采访无关的言论。文字稿件须经宣传科审核后方可刊载。

4.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或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必须由医院领导授权后方可采访,避免不准确信息误导群众或造成负面影响。

5.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外,任何职工不得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如确实需要,需征得医院领导同意,但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护士)”等形式透露一些不确定的信息。

6.宣传科要及时收集新闻媒体中有关本院的报道,对于媒体的监督要快速反应,特别是与医疗有关的负面消息,要积极、正确引导,弄清事非,及时处理。相关科室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宣传科及主管院领导,以便规避媒体负面报道 ,或对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7.接待和接受媒体采访时要态度端正、语言文明,尊重记者的劳动,对于超出新闻采访以外的要求,应婉言拒绝,或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与媒体发生正面冲突。本院职工要有主人翁的意识自觉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不在媒体面前发表负面性言论,积极为医院赢得正面的舆论支持而努力。


宣传科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