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职工: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经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目前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申报汇算清缴功能,请教职工尽快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二、申报人员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三、办理途径
因涉及个人收入申报及个税专项扣除等个性化数据及承诺,各医务人员应自行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找到并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入口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特别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特别提醒,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依法提出申请或者放弃。而依法年度汇算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虚假申报,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请每一位职工自行登陆按步骤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
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答疑,请各位职工详细阅读附件。如有疑问,详询财务处:0773-5581582 联系人:梁伟业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附件二:年度汇算自行申报(手机APP端)操作指引
附件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